上週五女兒打電話告知,放學時在公車上遺失了錢包,除了損失千餘元,身份證及學生證也在裡頭.


 


她又問我:我可不可以去士林買點東西?


 


我當時很火大,錢包丟了妳用什麼買東西?證件遺失了妳不在乎?儘管我曉以大義,她還是堅持要去士林,原來當時約6點,她早已到了士林,其實我說了也白說,只告訴她要趕快打電話向公車司機查詢....等等,她很樂觀的說,車上大多是同校同學,應該會有人撿到,而且她有打電話請其他同學幫忙留意.


 


這個週一晚,當我忙完晚餐,看到女兒才想起她的證件不知找到沒?結果是沒下聞,女兒一副無所謂的樣子.我告訴她:身份證遺失處理不當會衍生出一些法律問題,一定要小心處理......,才猛然想起,她隔天要去畢旅四天三夜不在,今天不處理不就要隔週了?


 


馬上打電話給派出所報失,派出所說不用報失,趕快去戶政單位重辦就好.馬上又撥了通電話到戶政事務所,阿彌陀佛- 有人接電話.我說明狀況後還記得問可以辦到幾點,抬頭一看鐘正好7:40,距離打烊還有二十分鐘,當下決定帶女兒去重辦.


 


叫她找照片,沒照片,怎麼辦?再打電話問,戶政說裡頭有快照,OK了!騎上機車帶女兒飛奔到戶政事務所重辦,幸運的是在一年內重辦不用再繳交照片,只要二百元規費即可.


 


我們是戶政事務所這一天最後一個服務的對象,走出大門如釋重負,只是,女兒呀!妳都高二了吔!為啥總是這種無所謂的態度呢?為啥總是捅一些漏子讓家人擦屁股?急死妳媽了.


 


心理學家說:「當一個錯誤已經發生、覆水難收時,發再大的脾氣,也都是於事無補,大聲責罵小孩,也只是使小孩更害怕、更恐懼而已;況且,憤怒,可能會造成更多的錯誤。在生活中,當錯誤已是既成的事實時,就必須勇敢面對、勇敢承擔;歇斯底里地發脾氣,不僅使別人遭殃,受害最大的更是自己。」


 


當我看到這段文字時,對女兒遺失身份證這件事有了些自省.是啊!錯誤已發生,發脾氣真的於事無補,不如平心靜氣教導孩子如何面對錯誤,一起尋求解決的辦法.只是,對於一再出錯的孩子,即使修煉再好都很難不發脾氣.我只能說,孩子啊!不要一再考驗妳媽的EQ武功,我的修煉是有限的!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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